精选刊文|我国古代盐碱地改良技术

ST新潮索赔时效只剩两个月 此前部分股民一审胜诉

‌南歌初妤‌ 2024-10-31 04:22:44 供应产品 2581 次浏览 0个评论

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:http://wq.finance.sina.com.cn/
关注@新浪证券、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、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、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、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!
近日,曾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(证号:13301200210145176)表示,目前距离ST新潮(维权)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时效届满只剩两个月,符合条件的受损股民仍可起诉索赔。
案情回溯,2021年12月25日,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简称:ST新潮,证券代码:600777 )ST新潮发布《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<行政处罚决定书>的公告》。经查明,新潮能源未及时及未按规定披露相关担保事项。2017年10月14日,新潮能源作为保证人为北京正和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提供担保,涉及担保金额613,337,534.25元,占新潮能源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.24%。对于上述担保事项,新潮能源未及时予以披露,也未在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。证监会决定:对ST新潮给予警告,并处以30万元罚款;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,并各处以罚款。
根据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,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,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,索赔范围包括:投资差额、佣金、印花税损失。
据公开报道显示,此前,北京金融法院认定ST新潮未及时披露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构成证券虚假陈述,一审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。
厉健律师表示,根据司法解释,暂定:在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12月18日期间买入ST新潮股票,并在2018年12月18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受损股民,可以索赔。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。
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、股票对账单原件(2017年10月1日至今)、联系方式。
(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。厉健律师,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,2009年荣获“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”称号。2003年至今,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10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,成效显著。其中,投资者诉杭萧钢构虚假陈述案入选2012年度“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”,投资者诉祥源文化、赵薇等虚假陈述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,投资者诉辉丰股份虚假陈述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。)
责任编辑:韦子蓉

202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:重新平衡人工智能发展之路 光峰科技:再次收到北汽新能源定点,为享界新车型供应智能座舱显示产品 A股如何长牛? “300股”热度又起!涨停股中占比超2成,资金加速流入“20cm” 超5000股飘红 A股强力拉升! “怡宝”港股IPO:卖水真是好生意,但是新水战来了 国有大行就回购增持再贷款业务征求意见 预计月底推出内部细则 **今年美国大选背后的义乌商家观察** 潘展乐400米自由泳摘金:荣耀背后的故事与启示 苏童:走神是最好的旅行

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s://food.syhyg.cn/news/377796.html,本文标题:ST新潮索赔时效只剩两个月 此前部分股民一审胜诉

百度分享代码,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
每一天,每一秒,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!
Top